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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8月11日

札二

     饮料泼在书上,大叫不好,未及好字冲出,忙扯纸巾来擦。一擦之后,竟雁去无痕,心想,还好还好。但总觉得不大可能,又不是雨衣。过不久,书页果然皱起来,合上看,其他的都紧紧贴合,唯独它,颇为扭捏,把上下都支开了。
     我对这“第十三页”所犯下的过错,是永远也挽回不来了。    

札一

     中午,在空调边读木心,《温莎墓园日记》,喝父亲单位发的乌龙茶。一口喝罢,瓶子未及提起,嘴又急着离瓶口而去,啪,半试管的乌龙茶泼在木心的清艳文字上。(“清艳”……似乎有英语中paradox之意,又如木心自己所说,“因为喜欢朴素所以喜欢华丽。”)
     心想,当然要是小心点,就好了。
 
8月8日

书展买了几本书

     不写这玩意儿两个多月了,心里也并不很惦记。
     惦记的或许是以前写这玩意儿的时候心里总惦记着什么。
     以前总怕写不好,勉勉强强写些,写完了一看,果然不好。
     本来就是练笔,后来想也不能太丢人了,就说不写了,看书去了,结果先是忙乎考试,后来又读了个高口,书也没怎么看。
     但是我想不管怎样,写还是应该写一点的。
 
     前天去书展了。书像两年前的时候一样多。我却不一样了。一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二是书买少了,那时候买了四百多块的书,这次只买了一百多。
     这两点看出我的成长。
     买了一本《法兰西组曲》。本来也不是特别想买的,大概是因为我下学期要开始读法语,便由着性子买了一本。读书,本来就是和写书者相遇,既然已经走了过来,我便给她一个机会。
     买了一本《芒果街上的小屋》。是一本双语的薄小说。陆谷孙作序,毛尖推荐。读了序和第一段,觉得这本书我应该会很喜欢。
     不久前买了本我觊觎已久的陆谷孙的《余墨集》。学养深厚,文笔好。陈丹青也不错。市面上有很多专门写文章的,文字、境界反而不行。
     还有一本木心的《温莎墓园的日记》。是他在大陆出的第三本书。这次是小说。
     第一本《哥伦比亚的倒影》以我的水平不能全部领会。有的文章数千字,全用逗号连接,我境界不到,读不太出来。第二本《琼美卡随想录》,短了短了。第二辑都是一句一句来的,我便懂得多了些,终于体会到陈村曾对木心发出的“惊为天人”了,我也觉得,木心是天人落入凡间却依然保有仙姿。
     读木心,便让我觉得,我读书,读书,读读读,在space上憋着,把一个“了”、“的”搬来搬去,什么用?有木心了,我再写中文还有什么意义?那天读夏志清的小说史也是,张爱玲,这女人,真是把中文的中短篇给写绝了。
     读这些人的时候,我甜蜜而矫情地绝望。
     当然,我们读书写字的意义还是有的。那天借了一本张驰的《另类令我累》。名字就很烂,但因为是冯唐推荐的,就拿了读读。写得不行。情绪还是有的,但除此无他尔,每篇文章皆可用“老子有点不爽”概括。冯唐这厮,自己这么好,却老给我推荐烂书,居心叵测啊。所以说,我们的目标在于,有一天,当一个交大的学生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木心,一本张驰,他又发现一本我的,便把张驰给放了回去(因为只能借两本么)……
     但其实说到底,也没什么用,木心都卖不过郭敬明。
     中文书就买了这三本。
     其实我更喜欢原版书。觉得它们玲珑可喜,更有文艺腔。估计也是因为中文书的尺寸看多了的缘故。
     书展上的原版书还是很多的,价格也公道。
     买了一本Oscar Wilde的故事集。王尔德太好了。我刚刚读完他的《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喜欢得要命。结果发现写《法兰西组曲》的女作家最喜欢的也是这本书。趣味相投,而区别在于,她写了一本《法兰西组曲》,而我写了一篇《书展买了几本书》。
     买了一本Emerson的Essays,Poems,lectures选。堂堂正正。
     买了一本Jane·Austen的《Emma》。以前签名用过“耽书是宿缘”,现在看,何止宿缘,简直孽障。这本书我两年前在同一个书展里买过!
     最喜欢的是Somerset Maugham的《Of Human Bondage》。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只是因为以前在万象上别人引了这书里一段,我还抄了下来:“When I read a book I seem to read it with my eyes only,but now and then I come across a passage, perhaps only a phrase, which has a meaning for me, and it becomes part of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