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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7月6日

无的放矢又一日

     昨日去季风翻书。一本《洛丽塔与拉布拉多》,有点味道。中年客丛书。这套书以前读过一本陈村《五根日记》,一本沈宏非《黄色潜水艇》。作者叫“半窗灵鼠斋”,觉得眼熟。看了介绍,知道是99读书论坛“小众菜园”里见过。“小众菜园”是陈村在网上开的一个沙龙。老高级的一个地方(话语权是陈村予夺的,要入会,得认识陈村才行)。不过很久没去那里读东西了。《洛》里说,“半窗灵鼠斋”写了点东西,其他想法么萨,就想给陈村看看。这福,我早享过了。当年去“小众菜园”的时候,也想能在里面说话,估摸会很有面子,于是给陈村写信,给他看我的博客。后来陈村回信,不但给了我会员资格,还说我“写得不错”。测那这可是陈村好伐,“写得不错”,什么概念晓得伐,就好比你跑去跟Johnny Depp要签名,他突然说,“你长得不错。”
     上面有些地方是实验。因为那个“半窗”,说要在文字里入上海话,很有点意思。我也可以,入嘉善话,上海话有市井气,很好,而嘉善话相较,虽然很相似,更有种目无师长的粗砺,相信会别开生面。我觉得中国人写东西就是要弄点方言进去,就像我即使会说上海话,但就是喜欢用嘉善土语表达,好比念咒,霎时变成自己,人气升腾,性灵喷薄。北岛说的策兰说的吧,用非母语写诗就是说谎。中国人其实方言才是母语,用普通话骂人其实不太爽。
     前一段写文章自觉不自觉地倚向冯唐。他的趣味和我也像,所谓“热爱妇女”,热爱中国传统文风。他的中文,应该是汉语书写的一套正宗的掌法,一双绵手翻飞,内功精湛,可摧动五脏六腑。可惜他是北京人,一如所有北京人,话痨。我不太会说话,所以冯唐其实永远学不会。应该就以吴语这套习惯去写,或许隧道那头我看不到的地方还有些光亮。说起来,好像胡兰成倒是这个味道。
   
     书店是昨天下午去的。早上从三十度的闵行赶到中午三十五度的徐汇跟一对外教夫妇吃了顿饭。男的长得像Pride & Prejudice里Knightly她爹。点菜点得我很羞愧。asparagus不知道是什么。西兰花不知道是什么。日常中英文显然极度匮乏。“腌”字不会写。测呢,腌不就打“y”“a”“n”么,老早就说,电脑误我。
     两个加拿大人好像都是搞文学的,满世界跑教书搞研究作编辑。我说我毕业可能想去英美学点东西,那个女的上过我一个学期英语写作,说现在文学研究发展很快,你是不是想弄点post-modernism,deconstruction之类的。我说现在的文学研究对我来说没有什么道理(doesn't make much sense to me),过分阐释(over-interpreting),不应该这样,艺术么,to see the object as in itself it really is. 那男的说那你就去搞post-post-modernism么,把他们通通搞掉。我说好的。我会的。
     季风出来去福州路外文书店。其实一本也不想买,反正最近又不想开新书读。可是这个新版本的《1984》实在漂亮,George Orwell又牛逼,舍不得放手,心想老子期末会计都及格了,浪费点钱算啥,就一下拖了四本。像Walden这样的书肯定不会喜欢的,那本Emerson两三年前买的也没碰过。偏见,没办法。觉得他和Thoreau就是两个美国土鳖。徐迟翻的瓦尔登湖据说是最好的,他说这书,只有心静的时候才读得出味道,当年我心之安详其实后来再没赶上过,那时也读不下去,何况今日。箭在弦上,无的放矢。读什么湖边造房子的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