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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6月15日

又一老子生命段落的结束

今天搬寝室。
室友,一photographer,偷偷拍了这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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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命之,“桌子,空了”。
未经授权,强行转载。
桌空柜空橱空抽屉空,舍不得走啊,再待两天,且让我再暖暖那张席那张椅,过几天承载我四年体温的此两件物事也会空的。
上海交大南十一113的这四分之一是差不多空了,只有老子心中肿胀,欲诉无句。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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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非photographer,我首先是一个reader,那晚,和那位photographer一起,我还是一个winer,ice creamer,Coco Colaer,and coffeer。
 
Goodbye my damn dorm. I loved it.
6月10日

几番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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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端午回家。重看《Finding Neverland》,上次看大概没有用字幕,暴殄了它,罪孽深重,这次看明白了,觉其对白字字用心,不费力气,好比一篇英国essay。情绪任其左右,屡次鼻酸欲泣。而且感动都在寻常处,只能将之归结为Magic。
     诚如电影所售,感动与否,在于,你是否还能相信。他们都以为我一cynic,其实我纯情如summer's day.火炬自交大过,如果我表示出不屑,只是我厌恶于硬性规定的到场。自由高于奥运精神,或者两者相互渗透,以此废彼,相当可笑。这是我信的东西。所谓以人为本,不是把人当本子,随意分发;如果把人当人,不会强迫你来看火炬,余秋雨不会劝绝后的父母“维持这动人的气氛”。诚然,我认为传个火不必如此大动干戈,大家又不是普罗米修斯,但贝利老儿哪一届传到“掩面而泣不成声”(韩式成语),我也理解,觉得他的眼泪真诚。
     回到电影,归根结底是个老话题,如耶稣同学所授,我们还能否活的像个孩子。(跑题:脑子里出来品冠一首歌,就叫我孩子,但相同时出现的却是阿杜撕裂的声音,“你就像个小孩……”,什么歌来着?)有时候玩弄名词并不能让我们明白什么,而只会使我们多疑而后退避淡漠。如,你是否相信“爱”?我不相信。但我相信有某种纯真的感情或许在众神间的确称作“爱”。我或许曾爱过或许正爱着,那又如何,或许Plato所称对perfect form之景仰,Wilde所宣对貌美男童之青睐,是“爱”。但语言之乏力和混浊,世间相传之“爱”,又是什么?或许这是个属于海德格尔或者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话题。

     但问题在于,我认为对《Finding Neverland》从无动于衷到“屡次鼻酸欲泣”,并非只是字幕有无,是我自己变了。但如何变得,我不清楚。

二,
     今年五一,也是三天假,回家曾动笔开过一个头:

“Love is at its best when it stays unrequited. 爱一个人,最好落空。

     五一回家,百无聊赖。最近竟然都没有心思好好看书。在寝室里也是,只是捧着本王尔德翻来翻去一个劲地啃下去,好像在某个隧道里努力地朝前跑,也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我大概感觉到问题可能是太久没有读中文了。可是回到家取下那本高中时最爱的书之一,《中国文学欣赏举隅》,竟也味同嚼蜡,我知道我是完了。
     还是看电影吧。拿出几个碟包,信手翻去,也没有什么合意的电影。”     

     只是开了个头,后来自然没有写下去,开头的那个开头,那句引语,现在也忘了我后面文章“埋伏”的是什么。其实写到这里,我也很怀疑我是否会把这个文章写完。
     那个开头后面发生的事情是我又把《Before Sunset》看了一遍。依然美得让我无法下笔。依然清澈得让我觉得谈论是怠慢它。我觉得这种艺术好比一个钢琴家想起一段恋情,不知觉中按下琴键,回过神来念叨一句,“吾诗已成”。
     然后我想起来,第一次看这电影时我也写过一个开头,可能还在电脑里,费了一些功夫,竟然找到:
    “今天看一部电影,名字叫做《Before Sunset》。依稀记得好像是《南方周末》上推介的。一直过了大半年吧我想,五一回家,终于在路上的一家DVD店里看到了,就买了下来。也买了一些其他的电影。
     五一过的一无是处,竟然没有看什么书。然后在六号那天,我已准备回校,在一个雨后沉郁的下午,我开始看这部电影。在这部电影里,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弥漫开来,好像时间突然走得好慢好慢。”

     两次看这部电影,竟然都是五一,竟然都是看不进书的一个无聊赖的“下午”。事情可以巧合有趣如此。(我或许是有些无聊了。)

三,
     还是端午。回到家,和寝室相比,换了书橱自然是换了世界。《中国文学欣赏举隅》高中时候觉得好的不得了,现在真的觉得没什么了不得的。还是沈祖棻的《宋词赏析》味道醇些,吃过晚饭,突然又挑下英文的《围城》对照着看,很有意思。更有意思,愚见:有些地方怎么翻错了?然后又拿出黄裳的一本集子来读(此公交大学机械的,以前在电院常以他自勉,另一个用来自勉的是做数学题像杀鬼子的王小波。)突然抬起头讶异,这几本书,不就是我高三斗室独居时候的书桌吗。

     在第一次看《Before Sunset》的时候,除了“好像时间突然走得好慢好慢”之外,我脑海中一直隐现初中有一天放学,雨天,在一家只有两平方大小的“天地书屋”买了《围城》,回到家,书桌,摊开书,父母没有回来,窗外雨声拍打,家里没有声响,我遇见钱钟书。

     在“昂立”上了三堂miserable的课,又随手翻《围城》,竟有如下精彩的一段:   
    “一件是讲书。这好像衣料的尺寸不够而硬要做成称身的衣服。……跟辛楣谈起,知道他也有此感,说毕竟初教书人没经验。辛楣还说:‘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外国人要说‘杀时间'(kill time),打下课铃以前那几分钟的难过!真恨不能把它一刀两段。’鸿渐最近发明一个方法,虽然不能一下子杀死时间,至少使它受些致命伤。他动不动就写黑板,黑板上写一个字要嘴里讲十个字那些时间。满脸满手白粉,胳膊酸半天,这都值得,至少以后不会早退。不过这些学生作笔记不大上劲,往往他讲得十分费力,有几个人坐着一字不写,他眼睛威胁地注视着,他们才懒洋洋把笔在本子上画字。鸿渐瞧了生气,想自己总不至于李梅亭糟,何以隔壁李梅亭的‘秦汉社会风俗史’班上,学生笑声不绝,自己的班上这样无精打采。 
  他想自己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也不算坏学生,何以教书这样不出色。难道教书跟作诗一样,需要‘别才’不成?只懊悔留学外国,没混个专家的头衔回来,可以声威显赫,开藏有洋老师演讲的全部笔记秘本的课程,不必像现在帮闲打杂,承办人家剩下来的科目。不过李梅亭这些人都是教授有年,有现成讲义的。自己毫无经验,更无准备,教的功课又并非出自愿,要参考也没有书,当然教不好。”
     任何一句都是我的苦状啊。我以“不通”之心度天才之腹,觉得钱钟书上课应该也很窘迫吧。不过还是添上,我一般不是快要下课才觉得材料不够,我是压根觉得没什么好讲,备课做讲义时就将一大块时间划给写板书。比鸿渐远谋,是我高明,所以一般到下课总是话还宽裕。

四,
     重读书。重看电影。"旧时月色,几番照我。"
     又简略看了遍《Notting Hill》。为什么书可以重读,电影可以重看,是因为时光将两部相同的电影,两段相同的文字隔开,我们都是不同的人了。
     以前高中看,觉得William Thucker真实,觉得在以后的生命中能以某种方式与这个角色重合相遇。现在,回望自己苍凉的生命——的确老到可以回望总结了,甚至正筹划着毕业去英美留学,却深深怀疑是否这个可怜的“我”和那个“真实”的William Thucker是否还会有联系。真的是Surreal but nice了,how s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