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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3月31日

万象

 
  高三时,租的房子的对面便是鹿鸣书店,几乎每天都要进去转转,很多学术的书,也不懂。但是后来读到一些谈书店的文章,言必及鹿鸣。每天见面的时候,也未觉得怎样怎样好,现在去不得了,常常想念。如今要过逛逛书店的瘾,还要先到校门口坐公交到莘庄,上个天桥,坐个地铁,靠十站,便到了,陕西南路的季风书店。
  我是在鹿鸣买的第一本万象。看了喜欢得不得了。因为没有钱的缘故,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以前的杂志补上,但是去年的一到十二期,都已悉数收齐。我一般很相信“宁读拜伦一行诗,也不要读一千本文学杂志”,不过万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文章,我都认真地读过,有的时候甚至还会重新随手去翻翻。
  我有过一篇日志,批判万象上一篇写梁漱溟的文章,留言里C兄说我大惊小怪,其实这种东西对于中国的文人来说的确没有什么,我觉得接受不了是它还能发在二零零六年的万象上。
  今年已经快到四月份了,万象还没出来,读不到了,常常想念。
  这里贴一篇老早写的读书札记。当时读了万象,有点感想,就随手敲下来了,文字和想法都没有怎么推敲过,只字不改,放在这里,盼着万象早日复刊。
 
十一月十日夜读《万象》喜有所感而记
  读舒芜的《碧空楼杂记》,看她信手写自己的所思所感,我想,这是一种好手法,也符合中国人写不来长东西的惯例。《闹房》一例中引新浪网上发的“青年人闹洞房猥亵伴娘被判刑”的展开说法。“……闹洞房者的心理,岂仅是‘看热闹’而已?据民俗学,闹洞房是初夜权的残余。初夜权的方式之一,是由亲友和宾客行使初夜权。非洲的利比亚人,把一切女子结婚的第一夜委身于来客,女子本身还认为这是一种荣誉。在淡路出岛,新娘出嫁的前夕,要由新郎的几个朋友带到森林中去,破坏她的处女身。那么,闹洞房者其实是注目于新娘今天的作为‘性对象’的身分,内心深处恨不得参加对她的身体强暴,但究竟不便真对新娘动手,在没有伴娘的婚礼中,只好让新郎新娘表演一场,大家在旁观中聊快意淫。而在由伴娘的婚礼中,伴娘的‘拟新娘’的身分,正好代替新娘的角色,可以无顾忌地加以侮辱。”
  其实并不是只有恐怖的暴力的东西能让人触目惊心,记得以前看电影杂志里介绍《Village》的标题是“真正的恐惧在人的心里”,所以舒芜的这一段让我有所感是在它把人世间的热闹解剖成一场内在的原罪的盛宴。而这种剖析往往指向着读者。像以前读林语堂《中国人》,把中国人的弱点写得那么纤毫毕现,我读着,竟好像在写我自己一样,那是一次非常难忘的阅读体验。
  而意淫是如此不可道的一样东西。以前看孔庆东写北大旧事,说他一个同学喜欢车子,文人固穷,平日只能画车以供赏娱,被孔“怒斥其为手淫”。
  很多事情多分析就要出事。再冠冕堂皇的行为推究到心理深处即使没有不堪恐怕也会原始简陋的可笑。读过阿兰·德波顿的书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生活中,我们他妈的原来是在想这个!
  所以说读到《万象》后面一篇王振忠的《富豪的锅巴》时,我也多想了一步。他写一个富甲一方又乐善好施的商人胡贯三,“……(他)个人生活却极为俭啬”,出行像苦行僧,“……每到中途茶亭,就出钱一文买开水泡锅巴,饮而食之,既可充茶,又可当饭……”一次在茶亭中和人聊天,那人以为他是胡贯三的亲戚,问他:“家资究有若干?”答曰:“三十六万。”其人闻而诘之:“胡所开当铺已有数百万,何得云三十六万?”贯三答:“典业非其所有,其所有者造桥、修路用去之三十六万,是其真家产也。”
  我一向不喜太崇高的故事,然后作者又发了一通什么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议论,真是没什么意思。我所看到的,是作者对于那一块锅巴的意淫而已。锅巴人人皆可得之,然而只有富豪吃锅巴才有意思。所以一派文化人赋予自己手中的锅巴以琳琅满目的道德含义,在时空和身份的错位中,体味着不会被说破的一点点的快感。

 
3月25日

扫墓

      班里的人说,周日全班去老师家玩,问我去不去。一开始我也说好,后来想想还是不行,就硬着头皮硬着脸,走到那人身后,拍拍他肩,说,还是不去了。其实我很想参加班里的一些集体活动,但是一大帮子人拥到老师家里去这样的事,我还是接受不了。
      回家除了要看掉个片子之外,还要把外公外婆和爷爷的墓扫了。本来是说要下个星期扫的,但是我早就想好了,要提前,自己一个人去。这样既不会一帮人等来等去浪费时间,而且去墓地有些路程,我可以一个人想些事情。我在学校里不买车也是这个意思——坐下来往往就忙事了,行走,好比是凭空把时间斩开,留条缝隙掉落几粒思想的碎屑。
      不管是在去公墓的路上,还是走在墓场里,因为离清明还有一段,所以没有什么人。这是个很奇异的场景,第一,都是死人,没人在乎你了,没人再看你的发型,三七四六二八分,没人睬你,你裤子拉链没拉上也没人来笑你,要笑的话那真是阴笑了。你只是面对着自己,脚步和思虑会变得很诚恳;第二,都是死人,你也没什么秘密可言,脑子那点龌龊事,躲不过那些魂魄。清明一般都下雨,墓碑一刷洗,都是镜子。
      我是不相信任何鬼神的。如果寝室里有人讲什么灵异事件,我必全力听之,捕捉每一个细节,然后嬉笑怒骂,竭尽所能嘲弄批驳。但是,相信鬼神其实是一种意趣,更多是道德上的东西。我没有读过《聊斋》,但大致翻过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很有味道,文笔也好。中国人本来就没宗教,如果不相信鬼神、因果报应,会多做很多坏事。其实鬼倒大多都是有情有义有趣的好人(如果把人的意义拓宽的话)。
      清明这个词,我没有学问,不知道怎么来的。好像没有唐诗宋词的时代里,清明的概念往往和熙攘的扫墓人群,艳俗到了极致的纸花塑料花这样的东西对应起来了。我觉得清明本身其实是个很好的词,春光正要烂漫的时候,乍逢几许凄素的料峭风雨,被冷香消新梦觉,人和世都该更“清明”一些了。
      也因为清明贴近了太多的生死,所以很多事情,它也更白一些。
     
      我这两天一直想着韩寒和一群傻逼吵架的事。有了博客之后,人人都有了话语权,但这未必是好事,有的人一说话就显出自己脑子有多不“清明”,其实这也不打紧,偏偏他们又要和别人吵,好像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傻逼,还扯开了嗓子,拿了马桶栓子横冲直撞。
      这件事来龙去脉就不说了,大家可以去新浪上看,不要怕给他们增加了点击率。我也有很多感慨要发,要好好写没一两万字收不住,但没空,千言万语汇成一个屁,前两天已经放(动词和宾语还一致了,语言多奇妙)在签名里了:世上傻逼这么多,唉,怎么办呢?
      真的很怕被傻逼浪费掉我的时间。人生苦,人生短,关键还在于,圣人和傻逼的人生是一样苦短的。活着最怕两件事,一是被傻逼缠着;二是少壮的时候以为自己最牛逼,谁都是傻逼,结果老大之后发现原来自己才是傻逼,徒伤悲。所以面对爷爷,(十几年了),我很诚恳地问他,“爷爷,我到底是不是个傻逼?”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没用。死人其实也很痛苦,他心里清楚着呢,比如,我爷爷很可能就在那里一个劲摇头,“孙子啊,你可真是个傻逼啊,回头是岸啊……”云云。我都听不到。
      回家罢。因为公墓很荒僻,回去还路过农田,几道小渠里什么东西都有,我生物不懂,不知道是植物还是什么,恶心得要命。其实水一出来的时候,H二O,都挺干净的。淌在深山人不知就满好,但抵不住欲望的诱惑,抵不住理想的诱惑,一沾人世,便无足观,几乎都是这样。最莫名其妙的是还要争着抢着汇入大海,多光荣似的,其实回头一想,有什么呀。
      我本来对自己的要求是面对红尘滚滚,切记一个静字。现在清明到了,想想,把那个争字拿了,换上通通透透三点水,变成个“清”字,也满好。
      后来就骑到大路上去了。一条满好的路,嘉善新修的,路面宽阔,视野开广。突然背后有异声,转头一看,吓我一条,看到一辆洒水车正在身后不远处呼啸而来。我不知道洒水车原来这么猛,喷出来的一排水柱估计我要是被扫到,得连人带车一起飞到人行道上去。还好它只往右侧喷。于是我赶紧躲到左边去。
      没骑多久,迎面又来一辆,左右开弓。我不知道怎么办,也来不及躲。一硬头皮一硬脸,被喷了一身的水。
3月22日

冯唐

  常跟人说,电脑屏幕上读东西,读不出味道来。
  安妮宝贝有个很有意思的说法,“印刷在书里面的字,显得比电脑和期刊里的,都要洁净细致。”作家的一大功德是把最微妙的感触形诸文字,当然,这只是她个人的体验了,我其实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讲也必然讲不清楚,但总感觉书上的字都是活的,一弄到屏幕上,都成标本了,没了活气。一到了网上,晴雯的头发都好像打上发蜡了,怎么挽都挽不动,鬓云也度不过香腮雪了。
  
      但是博看多了之后,这种情况已经好很多了。
  最近网上发现这么个人,冯唐,也是新浪上的博,文章都是一次性放在上面的,没更新过,没什么人气。
  文章妙得不得了。 
  “小品文第一要小,篇幅小,少则一、二十字,多不能过几千字。小品文第二要有品,有性有情,妙然天成,“求之不必得,不求可自得”。小品文第三要是文,不是诗不是词不是曲,不谈韵脚,没有定式,天资烂漫,无法无天。”
  这是冯唐对小品文的要求,想必也是他对自己文章的要求了吧。我觉得他已经差不多做到了。
  一篇读完,叫几声好,好啊好,关了,下一篇……每一次动鼠标心里都想,读完了可怎么办?
  
      冯唐有些文章的格局也未见得有多大,但文字实在太好。Beauty is its own excuse of  being.
  他用辞下字都经过万般锤炼,风吹雨打沙尘暴,字字生猛。看他的文章好比一个好端端的圣殿,操起万卷诗书照头拍过去,訇然一声,天昏地暗,当尘埃散尽,剩一朵莲花袅然落在湖面上。
      文章一篇篇下去读得多了,便发现此君原来也是个书痴,难怪文字这么好了。 
    “换上睡袍,掩上窗帘,就让世界和我之间是堵墙吧,墙和我之间是盏灯,灯和我之间是本书,书和我之间是一付渐渐变厚的眼镜。英雄有温柔乡可老,我这样的呆子,老于书乡已属至福了。”
      冯唐还说文字都是童子功,少小多读多背多吃板子,老大必然一身功夫。我读书往往对照自己,看到这样的话,一是企慕那样的境界,心驰神漾;二是这个那个三百首都要一字一句地去下功夫背——俞平伯说过,诗词当然是要背的,这玩意儿,再怎么读也是平面的,背熟了就立体了。以前没人叫我努力,现在也无需徒伤悲,用功便好了。
      冯唐找人刻了个闲章,“耽书是宿缘”,多旖旎的字句啊,就像旧王孙溥心畲的“月明满地相思”,这是董桥文章里说的,他自己也有,“董桥依恋旧时月色”……小资又怎样,我也想要一个那样的章。
  
 
      “在我死后千年,透过我的文字,我的魂魄纠缠着一个和我同样黑瘦的无名少年,让他心如刀绞,泪流满面。我修炼我的文字——当文字如仙丹一样出炉时,我精疲力尽,我感到敬畏,我心怀感激,我感到一种力量远大过我的身体,大过我自己。”
                        —— 冯唐
3月11日

Oscar,随便扯两句

那天Oscar结束没多久,BT上就出来了,立下之,一路看下去都觉得很有意思。(还是说明一下的好,本人英语其实很一般,也就听出一半。)要甩开膀子的话自然污七杂八的感想可以聊很多,但决定还是不多扯了,稍微说几句,意思一下。
 
1, 美国人并不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民族,同是英语,工具相近,英国人使起来要聪明好几倍。
      但是美国人有很多其他优秀的品质,比如,他们做Oscar并不因为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奖就怎么扭扭捏捏了。还是娱乐至上,做得很认真,也很放得开。比如,在颁化妆奖的时候,Steward说“我还以为Cinderella Man会得奖,你想多不容易,他们让Russel Crowe看上去好像刚打完架一样。”Russel脾气暴躁是出了名的,好像一直听到他在公众场合打人什么的被曝光。
      哪个国家都不缺人才,美国当然也不缺很幽默的人。Jon Steward的主持好评如潮,但我只看过Steve Martin(甚至没有看过Billy Crystal!),也不好多说什么,但的确是搞笑的。
      本着服务大家的宗旨,介绍几个单词(Oscar的主持可以说是Host,但好像很多的是用"司仪"-"Emcee",那个很长的开场白叫做Monologue)。
 
2, 搞笑的东西其实很难听懂,我自己听出来一些,也有一些没怎么听出来,大家都笑,我就按自己的理解随便找了个笑点也跟着笑。还好网上有很多劳模,把那些搞笑的东西都贴出来了,看明白了之后的确好笑。本来还想挑几句自己喜欢的放在这里,还是算了吧,就是懒。
 
3, 讨论的很多的是为什么Crash把Brokeback Mountain干掉了。网上也看到了很多见解。我的观点是,一,有人觉得,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BM,那少我一票也没关系;二,男同性恋还是让有些人不舒服了。
      这两个观点看似简单甚至简陋到愚蠢。但是,我的想法是,有的人不要以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深奥玄妙的东西,一切都是扯淡,一切都是自己刷牙的时候一想就可以想明白的——但同时也很重要的是,不要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都那么难懂,肯定有什么高深的道理,有的时候,最简单的回答往往就是正解。
      不过也有人说没有道理,就是踩狗屎(单词课,“踩狗屎”-"Crapshoot"),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东西,似乎是十分荒诞地解开了谜底,请看下图:
3月6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书

      书是极性感的东西。
      但我也不想去说它。我说不好。“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还有最拙劣的什么“诗无达诂”,就是说诗的好处,你是讲不清楚的。但是我想这也只是文人相互之间的协议,都不去戳破罢了。只是词穷。没有什么东西是讲不出来的。
      书的好处,我讲不出,我也不愿讲。但有一点确凿在那里……书对于我来说,就像女人。
 
      《City of Angels》说到底是一部很普通的电影。Nicholas Cage,Meg Ryan。简单的故事,简单的手法。最后女主角死了。Seth说, I would rather have had one breath of her hair, one kiss from her mouth, one touch of her hand, than eternity without it.
      有很多电影的煽情往往会让我们觉得腻味,从很客观的角度来说,往往很多弱智电影无情可煽而硬煽之,好比难看的女生发嗲。但是我总觉得我们其实没那么有品位,骨子里都俗着呢,我们本没有很多的情,煽得多了,自然也就有了。
      对于我来说,电影往往是风格最重要。《City of Angels》没有什么特别好的东西,Meg Ryan我也不那么喜欢,但是我喜欢这个电影的风格。我是老早前看的,那天同学在网上看一个很差的版本,我随便瞄了几眼,竟莫名得感动起来,那么漂亮的镜头,很贴近的唯美——就像夏日里一件用香皂洗过的在午后阳光里闪耀的白色衬衣。
      导演是同路人。影片最特别的设置对于我来说,似乎不在于天使没有touch,而是这些穿着黑色风衣游走在城市中抚慰人们的天使,竟是落巢在图书馆里的。为什么是图书馆?是 Seth们要通过文字去触摸品尝?不晓得啊,多玄妙的东西……天使,文字,慰籍,海明威……
 
      我告诉我女朋友,我幻想当中最幸福的场景都往往和书有关。看过《Notting Hill》的人或许会对这个场景有印象,或许。最后当尘埃皆已落定,两个追逐的小孩带着镜头滑过一片盛着阳光的草地,木头长椅上,William Thucker拿着一本书,Anna卧在他腿上……
      我会和她生活在一起,或许是个慵懒的午后,或许,是喧嚣的一天之后,沉寂下来的一盏床头灯,她可以做任何的事,普通的……听音乐,练瑜伽,或者只是靠着我,都好,而我知道,我是一定在看书的。
      为什么看书会这么重要?我就想起胡兰成和张爱玲结婚的时候,没有婚礼,只是一片文书,张爱玲写“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女人看重的是名份,胡兰成后面添了一句,“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是个无大志的人,总想和所爱的人远远地守在天涯即可。远离尘嚣,无衣食之窘。书是安静的,奢侈的东西,又是寂寞的,能看书,说明我和她过得很安稳,岁月和心河,都流得静谧,畅快。
 
      上个礼拜,我去杭州看我女朋友。她告诉我说,杭州的学校都像工厂。那天晚上,晚了,我和她逛一个校园,天暗得很,教学楼都不亮灯,方方实实的,确实不好看。而四下阒寂,也不见什么人。忘记了有无月光。就这样走着,时光停歇。
      我是中午到的。辗转于蒸腾的尾气间,最怕汽车,但心里喜悦。陪她去图书馆拿书,新校区,新的图书馆。正面望去有个很大的玻璃的圆锥形的建筑,我觉得不好看,她觉得还好。关键是玻璃脏了,没人去擦,很多东西即使难看,但只要新,我也就算了。新对于很多事物来说,都是很好的特质。图书馆背面却很好看,建筑好,还有很高的竹子,搭配得即堂皇又幽深。
      进得图书馆,书和书架都新,桌椅窗墙,无一不新,让我有冲动抽一本书坐它半天。就是寒气有些逼人。
      她带我到五楼,看电影!都是开放式的小隔间,一个电视机,一个DVD机器,简洁舒适。穿插着好多排书架,插满DVD。竟有这样的地方!而且价钱也不贵,一个小时一块钱,看部电影比喝听可乐都便宜。供挑的电影,新片不多,老片不少。好多经典的想看。但是早先的电影再好我也看不惯,还是有机会自己慢慢修炼用,今天就挑了一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一直对徐静蕾印象不错。看过她的一些博客。那么高的点击率应该不是炒作,都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挣来的。文字也通顺。记得以前有人评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文人电影,我想不看书是拍不出来。
      电影拍得很细腻,我挺喜欢。还是我一贯的作风,剧情是不说的,但是有些场景我要点出来。
      他刚搬进来的时候,人未见,先到的是满院的书,小女孩流连其间,墨香汹涌,一下子便闷了。当他真正出现的时候,是怎样的人并不重要,“我”已爱上“他”,爱上了那个“有很多书”的“他”,那个有很多“漂亮的外国书”的“他”。
      过了几年,她又回来。被他带回了家。她走到书架前,抚摩着那些书,童时的幻想。
      书是极性感的东西,怎么好随便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