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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月22日

《King Kong》:The Reason Why We Build Movie Theatre

 
      金刚看完之后,很大的遗憾是,我是在电脑上以一个608*256的版本完成它的。没去电影院看金刚,多遗憾的一个事啊。能补上就好了。如果手头宽裕,最好能买个D9保存。
      本来金刚对于我来说,完全是我排斥的类型,宏大,幻想,动物,正统,有乱七八糟怪东西恶心人。但很多东西还是要给它机会,看了就不一样了。
      对于一个娱乐片来说,金刚如此完美,很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国内导演偷偷说看了金刚不想再拍电影了。这种题材的片子,金刚太难超越。就像孔庆东说他读书那会儿,北大中文系有人看了金庸之后就说:“小说都写到这份上了,咱还写啥亚,甭写了。”
      Peter Jackson让我想起金庸,想像力,节奏感,以及很特别的一点——他们处处都好,结果人们都不能注意到他们都是表现爱情上的大师。借着The Lord of the Rings所取得的威望,空间和自信,Jackson在King Kong里将自己的魔力施展到了极致。他和金庸的相似在于,他们各自于自己的领域,在通俗题材之中,囊获了所有的元素,纯熟地驾驭他们,并最终驾驭了观众——我得承认,从遇上土著人到金刚和Ann一同沐在夕阳里,我如果说要找一个词的来形容我的感受的话,我会非常羞怯地使用欲仙欲死这四个字,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体验过真正的(或许不是真正的,而只是人们笔下的)欲仙欲死,所以不知道用得对不对。
      或许他和金庸的缺点也相似,为了是武侠,金庸笔下,主角乱踩狗屎,一下子练成神功,这是有的(不多聊金庸了,希望前面这句评论没有引起误会),而Jackson为了电影的节奏,让Brodie一下子就找到了King Kong,这也是可以接受的。我们也不可能太过苛求,差不多就行了。(我倒觉得,这部电影情节上惟一的让我想不通的地方在于,女主角对于金刚的感情太纯,再怎么说,金刚也长的丑了点,不可能含情脉脉地盯着看它,而且这家伙为情所困,杀了那么多人,也有无辜的,女主角就无动于衷?关于Naomi Watts的表演,我一向以为太过,Mulholland Dr.中也是,特别是King Kong里开头一段,简直就像演肥皂剧了。)
      金刚的片长逾三个小时,但所有的好电影的共同特点就是“太短”,比如,看Sideways的时候,两个多小时,感觉怎么一下子就没了!金刚这部电影你和别人说是说不清楚的,比如,你告诉人家,这是表现一个大猩猩和美女的爱情,拍得怎样好怎样好,怎么怎么感人,要我,还是不会有多大兴趣的。还是要去看,看了就会觉得好。金刚这部电影并不是什么深刻的东西,除了在各个方面做到了娱乐片的极致外,就是表现了一些我们以为我们已经丢失了的纯的东西,我们其实或许的确丧失了像小孩子一样去喜欢某样东西的能力。所幸我们还有这个胖子,Congratulations,Mr.Jackson.
 
     (看完金刚都快熄灯了,好像赶着早上要发的报纸一样,我拼命把这篇东西写完了,暂且就这样了吧。)
 
2月17日

书看不完

      前天的前天女朋友陪我去上海,到福州路之后我就很难控制自己,在三个地方买了大概十来本书,数量上的确不多,但是我不是个有钱人,到后来以手遮眼睛,怕再看到什么好书。
      舟车劳顿,回来之后洗了个热水澡还是晕晕乎乎的,但是在被窝里将买来的书叠在床头,一部部闲闲翻去,人生至乐。
      高中有一个阶段什么书都读,看了几本成功学的东西,告诉我没有目标就很难成功。高中时候学的是物理,目标能有什么,高考考好一点?这也太可怜了。最近一年半就更没有目标了,或者说目标就是余华一本书,“活着”。但是现在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是个学语言的人了,目标就一下子自己跳出来。简单来说,就是把英语学得好一点。目前暂定的目标是把英语学到能在国外报纸开专栏的程度。确乎不易,但是我觉得假以时日,拼命练功,终还是有机会,这点我是相信的。我不是个有天赋的人,(很多年以来,有太多人说我聪明,希望自己能清醒一些),但是我还是相信学语言只是苦活,下得功夫,必有所得。
      学英语有太多事要做,不是一时半会儿的。
      想看的书也总是太多,我起步太晚,总只是在门外风雅,不得其道。很想有个古先生,既能手把手的教我字词,也能打我手心。但纵然只是在书山乱撞,还是要继续,只希望开窍的一天早一点来。
      上面两件事上——学英语的各门功夫,要看的书,那天列了一下,竟一下很难穷尽!
      唯有勤奋了。
2月15日

《Mulholland Dr.》和看不懂不要乱说

 
      有时候我们说,这电影看不懂,一种情况是情节有些关节打不通,就是有些关键点想不明白;也有可能是电影看明白了,但是不知道要表达的是什么东西。
      从来没有看过这样一部电影,就是完全不懂,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不懂。
      如果要用比喻的话,我想说,就像听一个人说梦话,但是这个比喻的缺陷在于,这部电影真的就是一个梦!大致讲一下吧,虽然这样破坏了看电影的新鲜感,但是我真的很难想像一个人津津有味地看完这部电影,然后站起身来好像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说,“真是好电影啊。”
      这部电影,我是和朋友一起看的,一个挺聪明的孩子,但是,整部电影之中,我和他面面相觑,完全如坠雾中。电影是这样的,电影前两个小时是叙述一个梦,(完完全全的,彻头彻尾的梦,既无理可寻,并且,你也不知道这是梦),最后半小时,是现实。前面那个梦是现实中一个很痛苦的女主角做的。按照弗洛伊德梦是现实愿望的掩饰来说,这部电影可以讲得通,而且有无数的细节能讲得很通。不仅通,而且在想通之后,让我震撼。我也愿意承认,这是一部如此伟大的导演作品因为他毫不妥协地实现了自己的构想。
      但是,我并没有在电影结束字幕升上来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那时候就是觉得我终于要给某部电影打1分了。但是后来看影评之后,我想,我不能因为自己头脑简单而给予电影不公正的评价,所以还是给它9分吧。
      现在仔细想想,还真是伟大的电影啊……
      有一个很权威的影评人叫Roger Ebert,他的很多文字的确是如此的有道理,让我“懂事”许多。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和那个朋友都挺信任他,在观影前看了一下他对《Mulholland Dr.》的评价,极高。然后我和那个朋友看完电影之后的第一感觉是(因为当时我俩已经完全崩溃了),我就不相信那老头能看得懂。后来我一板一眼地研究完他长长的英文影评之后,发现原来这老头也没看懂!哈哈哈……
      简单地说,就是,看不懂不要乱说。
2月10日

从中国老头肾上激素增生作用下产生的自发性精神幻想自慰日本飞机说起

      我真得怒了。本来我的题目是,《从中国老头意淫日本飞机说起》,没想到居然说我“此项包涵了难以接受的文字”。我还以为是space改版了之后有什么问题了,研究了半天,也没个说法。于是就把“意淫”两字从题目中删去,它竟就这样“接受”了。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狗屁倒灶的设置啊!然后我把题目变为《从中国老头强奸日本飞机说起》,它也“接受”!
      “意淫”不行,“强奸”即可,这种混账逻辑,我们要时刻牢记。虽然“强奸”很有气势,但是从道理上说不通,人家飞机也没那器官。作为一个有铮铮铁骨的写作者,我倔强地使用了我本意中的“意淫”,只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其实还是一样的,请看官们注意了。
      以下是正文……
 
      (本来只是读书有感,后来想起这个学期开学还要交一篇读后感,本来不是为此写的东西,便敷衍成文,贴在这里)
 
      万象第七卷第十二期一篇重头文章,张荣明《空袭警报下的生命姿态》。写现代思想大师梁漱溟。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个“圣人不遭横死”的说法,说的是一个人境界高到可以称之为“圣人”之后,就像玩游戏搁了密码一样,变为无敌状态,你怎么弄都弄不死他。梁漱溟就是个有这种想法的老先生。在他自己的和别人对他的回忆之中,有很多这样的记录:一起开出去的船,有的被海盗掀翻,有的被海浪掀翻,十不剩一,结果他乘的船没事;日本兵横行的时候,他躲的山洞,日本兵不搜;他离开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马上被日本兵三光;他住的城镇被日本飞机炸弹轰,旁边的房子被炸得稀巴烂,他从来没有事……于是,我们的梁老先生总结道:“因为从来的经验,我是碰不到凶险事情的。我在某处,某处便无凶险事,只有在我未到之前,或离去之后方发生。这种事例太多了。(于是他开始“摆事实”)……这样就暗示给我一种自信!我总是平安的。”
      除了“摆事实”,他也“讲道理”,“我说‘我的安危自有天命’,包涵有两层意思,头一层是自信我一定平安的意思。假如我是一寻常穿衣吃饭之人,世界多我一个或少我一个皆没关系;则是安是危,便无从推想,说不定了。但今天的我,将可能完成,一非常重大的使命,而且没有第二人代得了。……”
      他是个很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那个没有“第二人代得了”的任务大概就是写本空前绝后的书之类的。其实这种想法没什么,您老死不了,还写书给我们看(估计写得还挺好),我们也挺高兴。但是,当这种想法膨胀到一定程度之后,日本人扔炸弹,别人拼了命地往防空洞去,他老人家拖了个小板凳,竟然坐到操场中间看书!死到是果然没死,可是我们也看出他是个思维方式严重残疾的人。你运道好一点,炸不死你,可是又何必仗着这一点耍无赖呢?你要看书,鬼子炸得那么厉害,光线肯定不好,要注意保护视力啊。可能老人家要再次检验自己是不是圣人,但是从逻辑上来说,即使“圣人不死”这个假说是成立的,多一次“不死”只是多一次成功的例子,并不能证明什么,即使有成千上万次“不死”,也只能说你“可能便是”圣人,因为搞不好你下次就死了……
      中国文化当中有很多这样让我们哑然失笑的场面。《庄子.盗跖篇》有个典故叫做“抱柱信”,以后在古诗词里面看到他们用这个典了,不要以为是和“鸡毛信”、“挂号信”类似的某种“信”,它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对爱情无比忠贞的——“相传在春秋时期,有一位名叫尾生的翩翩少年,与他心仪的姑娘相约于桥下会面,但姑娘因故未能赴约。后来天降大雨,河中涨起了洪水,而他仍恪守信约,坚持不走,抱着桥中石柱,直至溺死。水退后,姑娘匆匆赶来,见此情景悲痛不已,也殉情而死。”姑娘倒也算了,那男的不是有病我就自己抱柱信去。
      说到那篇文章,我读着读着发现作者的脑子也很乱:“一次两次涉险而过,可说是‘偶然’,但次次涉险而过,这就可说是‘必然’。……”“梁漱溟先生坐在操场中心,远处天空中敌机正呼啸而来,狂轰滥炸——以七尺血肉之躯与数百吨大炸弹相对垒,则前者岌岌乎危矣;但以特异个体生命姿态背后所支撑的天意与日寇飞机所屙的小臭蛋相抗衡,则后者渺然小矣。——此即秋毫大于泰山,殇儿超越彭祖的庄子‘齐物论’哲学,亦即中国特色的‘广义相对论’也。”妈的正好炸不死你而已,如此意淫日本飞机炸弹,的确有“中国特色”了。
      “梁漱溟先生这种看上去有违人间常情而类似于酷暑拥炉、雪夜摇扇的禅宗大德风姿,确实使人坠入迷雾之中而不得其解,然而笔者明白其意,于是拈花微笑,追念前贤,心心相印而已。”
      这其实说不上什么拈花微笑,在我们眼里,几乎就是两个傻子会心傻笑。禅宗是个好东西,但不是你脑子不好,发神经都是禅宗——交大向无甚人文氛围,我明年准备赤膊考试,穿衣洗澡,则交大第一位(也必然是最后一位)禅宗大师出也。
      中国读书人读到后来往往读成书呆子,脑子和外国同行比较总体上要乱一些。像王小波这样学理科出身的,一下子就看出思路的清晰,非一般中国作家可比。要是研究儒释道的什么的,那脑子就更乱了。鲁迅是个脑子不错的文人,老早就教导过我们,要看书就尽量读外国人写的书。他说不读中国人的书,就是作不好文章,不是什么大事。我就记得这么一些,忘记了他后面还说了些什么,不知道有没有点出中国文人脑子太乱这一点。
      看梁漱溟,看彼文作者写梁漱溟,我们确乎得见两代典型中国知识分子穿越时空的妄想。
 
2月4日

《Brokeback Mountain》

 
      我一直觉得,有的电影,不需要故事,只需要画面就可以打动我了。
      本来想把这部电影留在D9上看的,因为我很信任李安,这个无论外貌或是言谈都很中庸的男人曾经轻描淡写地就用《Sense & Sensibility》里的蓝天白云青草地打动了我,这次又是拍文学,我自然期待。后来竟然在电视里撞见金球奖颁奖礼,他获得最佳导演的时候,激动把英文单词都黏在了一起。
      昨天终于没有忍住,下了一个592*320像素的就看了。
      当两个牛仔领着羊群走进断背山的时候,却感觉马蹄似乎是在我胸腹间的某处轻轻地用力。我一下子知道,李安的这个片子必然又是我的cup of tea了。我非爱水之人,但看到清泉流成有云有风的浅潭,山溪兀自漫吟牧曲,我便真的很难自已。我也不是不喜欢动物,但电影用那么耐心细腻的镜头赶着羊群如潮般漫过青草地,流入山峡之间的时候,好比李安亲手舀了一勺鸡汤放在我面前一个晶莹雪白的瓷碗里。一串镜头好像玉般温润的君子之仁,这真的就是李安的中国功夫。
      故事也真的是好故事。我写电影,不喜欢写情节,在网上翻看影评的时候,知道这些人都会说书般的把电影都说与你听,那我还看什么?《断背山》里,是一个爱情故事,特别之处仅在于这是两个挺拔明媚如雪柏的牛仔间的相恋,不消说,李安不动声色地把它拍得悠远幽怨如诗了,我本来看了《A Home at the End of World》就对同性恋无甚恶感了,李安再这么一来……马上发消息给女朋友让她把我看紧点。
      就在那个地方,Wyoming,一九九八年还有同性恋大学生Matthew Shepard被人殴打至死,三十年后依然如此,何况当时?一年几次的缠绵那么短暂,断背山间那如飞花般的快活李安竟也狠下心来轻轻带过,把大块的时间留给了困顿繁琐令人心碎的生活。这就是李安的厉害之处,他不说出来,他让你自己看——他就那么认真地去拍Ennis抱小孩去超市,夫妇之间的争执;拍Jack推销农具,和丈人剑拔弩张——生活啊,快乐总是像沙砾间的那几粒金屑,发光是发光的,可真的太少了。如果你爱错了人,“时间总是不够”,Jack这样说。
 
      李安并没有试图用镜头去说什么,他只是那么仔细地记录他们的一举一动,岁月变迁间大丈夫的心碎和眼泪。我不期然的在一个外国影评家那里读到这样的话,‘Strange but true: The more specific a film is, the more universal, because the more it understands individual characters, the more it applies to everyone.’以前在南方周末上也读到过一个外国书评人说过,什么是好小说,就是读到后面,你清楚地可以知道主角心里面的所想,可以预见他要采取的行动。人物越细腻,小说越成功。
      孔庆东对自己的定位,说人类社会是一头狂奔向地狱的疯牛,他只是尽自己的一点力减缓它的一点速度。而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文化圈之中,虽说东方文化救世是一个世纪前的呓语了,但是李安,这个脚踏东西文化的人,还真是用填词般的力道,作那么细的活,为好莱坞或多或少地消了一点火。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Ennis凭吊Jack幼时的小屋,在墙角暗格里,发现了情人珍藏的自己的衬衫,上面有他们打闹时留下的血迹。我甚至很幸运地读到了原书里的叙述,“这一对衬衫就像两层皮肤,一层在另一层之中。他把脸靠上去,慢慢地用嘴和鼻吸着气,想要感受杰克那淡淡的烟草味、山上鼠尾草的味道,以及杰克身上那带着咸味的香味。但没有任何真正的气味,只有这些气味的记忆。除了他抓在手上的之外,断背山那想像的力量,已没有任何留存。”
      普鲁思特:“然而,当人亡物丧,往日的一荡然无存之时,只有气味和滋味还会长存。它们如同灵魂,虽然比较脆弱,却更有活力;更为虚幻,却更能持久,更为忠实。它们在其他一切事物的废墟上回忆、等待和期望,在它们几乎不可触知的小滴上坚韧不拔地负载着回忆的宏伟大厦。”
      普鲁思特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作家,我莫名地觉得他有那种无比吸引我的玻璃质的高贵。名字就好听。不过这段引完倒也觉得意思不大。打都打了。还是有点意思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