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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买包 我妈单位前一段发了一张代价券,是嘉善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那家店历史颇久,腾挪过很多地方,我小学四年级第一套球服,阿贾克斯,就是在那买的。我的书包不知道怎么沾了块墨,决定换一个。那天就去那家店拿包了。本来运动店么,suppose好挑。但是一进门,转了一圈发现几乎满坑满谷的都是丑物,丑到我和它们相视要彼此难堪的境地。一个教室大的店,非常难熬地转了快一个小时,凑足了代价券的钱,逃离。
后来一想,这些傻逼包,傻逼鞋,不正是我们分辨傻逼的神兵利器?感谢这些傻逼的国产品牌,节省了我们不少时间。但为什么那些可以做出很漂亮东西的牌子,如NIKE,ADIDAS,也有傻玩意儿呢?我觉得并非是失手,“总有一款适合你”不光是口号,傻逼市场,他们也是要的。
那为什么在你看来我也有很多傻东西呢?一来,我没有钱,用父母的钱,(比如这次我拿的包),得忍着;二来,审美这东西,不好说。我的态度:我说好,你说糟,穿着;我说糟,你说好,不穿。穿衣服,剃头也是,我觉得就是“表达”而已。
那天和室友争,我不喜欢羽毛球而他极爱之。我几乎喜欢所有球类(保龄球确实单调了点,不是很喜欢,但是电视里转播国外的比赛还是很好看的),但是羽毛球,一个瓶盖插两根毛,你也好意思叫球?球你个球。我说看羽毛球比赛就像看两个生龙活虎的男人练了一身肌肉在那里绣花。那他说,斯诺克呢?也绣花否?(他知道我喜欢斯诺克)。我说斯诺克不绣花,斯诺克是两个人对坐品茗,本身东西精致。我知道我是在扯淡。分析起来,我对羽毛球的讨厌可能源于小时候上体育课娘娘腔从不和我们打球踢球,总看到在那边和女生打羽毛球。他们银铃般的笑声不及他们如笑声般轻盈的腰身恐怖。还有一个原因比较隐讳。我从小怕禽类。觉得鸡是最丑陋愚蠢可怕凶残污秽的东西。他们可以一边飞奔一边有屎尿泄下(这是事实),而且你不得不承认,鸡的身材是很差的,虽然我国的版图是个鸡,不知道以前老师说这个的时候在自豪什么。鸡的眼神很恐怖。有一种由自卑而生的变态气质,让你觉得一惹恼它就会把你眼睛啄了去。生平吃鸡无数,抓鸡至今不敢。扯得远了一点。但我觉得审美大致就是这么个东西。 1月19日 Made in England 早上起床,但起而不出被窝,套上耳机听听音乐。昨天晚上也这样,寝室人都睡着了,又做了几道语法题,爬上去,于绝暗绝静之中听了几首歌再睡。现在听个歌都不静下心来专心听了,插着耳机手足眼口不能闲着,否则便是浪费时间,天杀的。对于音乐来说,其实不太公平。我觉得晚上睡前听歌最好,就如炉前夜话,温暖体贴,看得见彼此瞳孔里的柔情蜜意,摸得到音乐中的质感和肌理。
但惭愧的是我本身对音乐的热爱有限,高中的时候借上铺的Diskman睡前听,上铺午夜醒来,身下隐隐传来音乐之声,原来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机器也不关,他只好下床来帮我把它关了。昨天晚上,意境颇好,歌也都好得不得了,我想我会不会陷入那样的境界:一首首任其shuffle下去,如醉如痴,不知东方之既白,然后室友起床一看我就坐在床头,手执iPod,神色癫狂……而实际上,我听了两首歌就困得不行,关机剥衣睡觉。 昨天iPod换歌(我的iPod就1G,也是我对音乐若即若离的佐证),新加入的专辑如下: Take That: Greatest Hits, Boyzone: Where We Belong, Richard Ashcroft: Human Condition; Coldplay: X&Y, Elton John: Made in England, Stevie Wonder: The best of …… 再加上我机器里不删的James Blunt和Eminem。除Stevie Wonder和Eminem之外,都是英式。我最近终于下决心要把我的发音改成英音,蓄谋已久,蠢蠢欲动已久,但一直不够胆去自废武功,我练美音是下了不少功夫的,十年磨出一把卷舌剑,现在要淬火重新磨平之,不知后事如何。为什么要费这个力。因为我已经受不了一直用美音读王尔德毛姆奥斯丁了。细节不多谈,除了我向来觉得英音比美音好听得多,更要紧的要去握住一种风格。电影上,Match Point为什么Woody Allen要首次全部在London取景?Love Actually用美音在纽约拍得出来吗?音乐上也是这样的。甚至分野更清晰。美国音乐中有一种不可遏制的狂热气息,乐观亢奋,都是盛唐景象。而英国的音乐,郊野空谷,晨雾拍花,有小巷老墙的阴森典雅,有泰晤士河上空的清冽之气。我喜欢英国音乐也远胜美国的音乐。这也是我找Elton John的专辑一下就看中了这张Made in England的原因。 本来这篇文章是想聊聊听音乐的。我觉得听音乐只在一个心境。心境粗糙,音乐在脑壳上来回摩挲,好比用手绢擦屁股,再好的材质,没有感觉;如果心境对了(比如像今天早上昨天晚上),音符能杀进头颅,飞扬灵动。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就是当我把自己调对了频率,我能感觉到某串绝妙的音符物化,落向大脑皮层,然后在暗空中会浮现一双手(比如在Pianist里面空弹钢琴的那一双),在一个精美的黑白键盘的腾跃流淌。 其他的东西也一样。有时候读董桥,觉得每一篇文章都妙不可言,都值得拍案叫好。有时候读就没有多少感觉。
有一天,我在寝室里一个人静静地读《迦陵文集》,讲宋词的,把心绪理得妥贴无比。而后出门去上“外国美术史”。先去华联买个卷饼带过去。我不想惹麻烦,就先跟那阿姨说好,我只有一张一百块的。如果她找不开也就算了。结果她说没关系,你先吃着,待会儿再把钱送过来吧。我顿时觉得挺开心——虽然我并不避讳我相当多愁善感这一事实,但这个似乎也夸张了一点——不就赊了两块五么。宋词能把人心感触变得柔软。
“外国美术史”我是凭兴趣选的,想了解了解,但是一直没有心情过来上。那天因为是学期末,所以去一下。老师把前排灯关了,把画一张张投影,然后一张张讲,虽然教室里人不多,但竟然绝大多数都在听讲(对于选修课应该很不容易),而且大家都齐刷刷地望向黑暗中一块闪亮的幕布,一脸肃穆,居然有了一种朝圣之感。应该都是被那些画震慑住了,我也一样。绘画可能比音乐文学更直观一点,不懂也能凑合着看,而且有时候感人之力不失。
下了课我就把卷饼钱带过去了。回来的时候,冬意肃杀。路上行人渐少。我听起James Blunt,竟然有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感觉。这几首歌我大概也听过十几次了。但这次,完全不一样。也因为四下清静,歌词一句句在我脑里铺展开来:
My life is brilliant. 上面这首是《You're Beautiful》,接下来还有一首《Goodbye My Lover》: Did I disappoint you or let you down?
Should I be feeling guilty or let the judges frown? 'Cause I saw the end before we'd begun, Yes I saw you were blinded and I knew I had won. So I took what's mine by eternal right. Took your soul out into the night. It may be over but it won't stop there, I am here for you if you'd only care. You touched my heart you touched my soul. You changed my life and all my goals. And love is blind and that I knew when, My heart was blinded by you. I've kissed your lips and held your head. Shared your dreams and shared your bed. I know you well, I know your smell. I've been addicted to you. 也就是因为在那个清冷晚上听着和天气一般的James Blunt,我开始决定要改英音了。 1月16日 蝶恋花考试间隙戏凑《蝶恋花》,禁止精读,谢绝指教。
楼外凄凄暮黯积,不堪孤馆,无病相思砌。信将佳人眼前惜,桃树错栽伊错倚。
常恨秋风闻讯急,早据空枝,欲却折枝意。晚来念之无凭迹,相思若道岂无益。
1月11日 写于 此段写于前一段无法上MSN的时期,某夜睡前:
仔细一想,我生活在一个很奇怪的生态里……从电院转到外院,寝室一直没有搬。(这个学期开学时曾试图搬到前面楼一个二人间去,是一个同从电院转入外院的同学提出的,和他倒不很相熟,此事后来也因为在中国无处不在的翻覆诡异的行政制度无疾而终。)三个室友,套间里其他三个寝室,都是电院的,即使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也似乎听得见那掩着得嗥叫和啜泣,我只要抄个锥子随处一钉,流出的都是电院的脓血。
而我,在满目的薪胆间,竟可无伤于我桃源境界,兀自缤纷的落英,电院所焊下的创痕竟也出人意料得被文字生活慢慢抚合,而这正是我所害怕的。永恒的天堂是否地狱,我不知道;但对于我来说,我不能失掉了在地狱的记忆,因为带着这个东西,我才能到哪里都宛在天堂,才不会有胆量心安理得,才能感激涕零地去珍惜。 说到电院,我写字就不可控制,轻浮夸饰。有什么办法。楚辞写完,屈原就跳下去了,而我是从汨罗江里爬出来才写的,我恨不得能让这些文字涕泪横流地手舞足蹈。 刚刚刷牙。隔壁寝室又从洗衣房拖电。他们明天有一门考试。我推门进去,CXD还是像去年前年的冬天那样罩着羽绒服坐在那里,书,参考材料,扑面的图表和公式。他说他准备看到三点,明天五点起来再看。此君很了得,每逢考试时分,他可以置人类生理需求于罔闻,通宵通宵通宵,然后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精准门门六十通过。我要是有这手,或许就不转院了。去年冬天,前年冬天,我也就这样晃进这个寝室的时候,而觉得没有丝毫曙光,支离破碎。 此段写于第二天准备发上来之前,后来发现地震了:
昨天晚上睡前为什么会写这样一段话呢?草率得对不起在电院受得苦。但就是有所感而已。不单单是在同样的时节闯进了那么熟悉的一个场景,激荡起无边际不见底的有关自己今昔的感受。只是当我看到洗衣房里一个人把笔记本放在洗衣机上,遗世独立地站在那里,看着课件,背后打水的人流熙熙攘攘,我就觉得,这帮家伙真他妈实在是太苦了。 写于今日:
那天聊起不及格重修的事,说像我们这种自己不好好学的,重修也就算了。我原来班的一个同学,是搞党建的,是真的正气浩然,和其他“党份子”大异。他外公去世,决定赶回去奔丧,请一个礼拜的假,三门考试只能舍弃,竟然只能明年重修。中国标榜人治,却往往缺人情。正如章怡和所写,“我不知道该怎样认识国民,他们期待仁慈,却习惯于残忍。”那位同学真是个好汉。
我觉得我在电院最痛苦的不是没有时间读闲书,不是学不好。最难过的是失掉了不少品性。我记忆里我初中高中没有作过弊,电院里也作了;不会做编程作业,只好摇尾乞怜,求别人帮忙;去做实验,几乎没有一次会的,只好别人做什么照着画虎,往往学还不会,人家做好了,我桌上一堆器件,做不出来,只好钻来钻去抄数据。我原来的性格里是有些自重的,最不济,也不大愿为了自己的无能去麻烦人家。在实际面前,又怎么样呢,我知道我软弱。
当然,昨天做“多媒体”作业,又麻烦了人家一次,这是交大的诡异之处,但愿以后不要再有了。
突然想起那天一个同学的一句话。此君言语还是很机智的,是个不错的主持人和小品编剧。成绩不好,关了不少门。可是我也佩服他,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低沉的时候。那天晚上进我们寝室来,说起最近几天考试、大作业又前赴后继,他比别人辛苦在他还有重修考,太苦了,他出去的时候,解嘲地长吟一句:“又是个不眠之夜啊。” 1月1日 2007了 两年前跨年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我那时在做高数。因为期末考,来不及复习。我那时还写,“数学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在诗话里,他们要说有“温柔敦厚”之意了。其实最沉痛的也就是这个。 去年此时,开始谈情说爱,一直谈到现在。对于爱情,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在这个话题上,我也止于闲谈。我前一段发现,再大的智慧,如木心者;再深沉的修养,如顾随,一旦谈起情爱,我总觉得有点好笑。原因只在于,爱情都是自己的,别人都不懂。木心似乎什么都能想彻了,但是到爱情上,他也只能想彻他自己的爱情,我的谈情说爱,他是指点不了的。 顾随讲其他的确很好。我很喜欢这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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